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
公告
2015年 第5號
根據《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51號)規定,經國務院批準,現公布《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目錄(2014年版)》,自2016年3月1日起實施。《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目錄(第一批)》同時廢止。
附件:《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目錄(2014年版)》
國家發展改革委
環 境 保 護 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 政 部
海 關 總 署
稅 務 總 局
2015年2月9日
附件:
http://weee.swmc.org.cn/upload/2015/02/13/142380655688900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