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與金融機構風險處置相關的業務:
1、擔任金融監管機構委派到金融機構的托管、接管、行政重組等機構的法律顧問
2、擔任金融監管機構委派到金融機構的行政清理組、行政清理組成員或其法律顧問
3、擔任金融監管機構申請金融機構破產清算或重整的法律顧問
二、為保險公司、保險經紀公司、保險評估公司等提供的法律服務:
1、就公司日常業務中涉及的法律問題進行法律谘詢。
2、參與對業務人員的法律業務知識培訓,並進行授課
3、就公司重大事件提供全程的專項法律服務;
4、代理財產險的代位追償案件;
5、就疑難的保險索賠或理賠案件解答法律谘詢或提出處理意見,出具法律意見書。
6、代理各項勞動仲裁糾紛、人事代理糾紛案件;
7、參與與其他經營機構的業務合作談判,草擬或審查業務合作協議;
8、代理各項涉訴或仲裁案件;
三、為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所提供的法律服務:
(一)投保法律服務:
1、接受個體險及團體險的客戶投保谘詢;
2、對投保書及保險條款進行法律解釋,尤其是免責條款的告知;
3、接受客戶的委托,就保險條款不明事宜向保險公司提出質詢函,明確保單項下權利義務;
4、參與投保人與保險公司訂立保險合同的談判;
5、接受客戶的委托,負責全程的投保谘詢及法律指導,直至客戶簽約完畢。
6、其他投保中需要律師提供法律幫助的事宜。
(二)理賠法律服務:
1、接受客戶的保險理賠谘詢,結合保險條款預先確認理賠範圍;
2、接受客戶的委托,協助客戶搜集理賠資料,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3、接受客戶的委托,就理賠中雙方爭議的問題與保險公司進行談判,必要時發律師函;
4、接受全程協助理賠委托;
5、其他理賠中需要律師提供法律幫助的事宜。
(三)保險訴訟或仲裁業務:
1、接受客戶的委托,代理客戶與保險公司之間各項保險合同訴訟糾紛及仲裁糾紛;
2、接受客戶的委托,代理財產險業務中向致害人索賠糾紛;
3、其他涉及訴訟及仲裁糾紛的法律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