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歲的藍某,怎麽也想不到自己會因為追小偷惹來麻煩。近日,藍某作為主角的“福建一名男子追小偷致其倒地後身亡被起訴”事件,在網上引發廣泛關注,隨著人們對藍某的關注,也讓小偷該不該追、如何追小偷成為熱點話題。
據了解,藍某是福建省漳浦縣湖西鄉頂壇村白鶴林社的一位農民,3月21日淩晨4時許,藍某在家中睡覺,忽然感覺似乎有小偷,出門就發現陳某手上抓有鴨子,藍某嘴裏喊著“抓賊”並追趕陳某。藍某追了一段距離後,伸手從後麵扯住陳某的左手衣袖,陳某左手用力後甩掙脫藍某,因雨天路滑,兩人同時摔倒在地。陳某摔倒時顱腦損傷,經搶救無效死亡。現場勘查發現,藍某家附近有陳某遺棄的一輛自行車、一個黃色蛇皮袋,內裝4隻雞。
幾天前,藍某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被移送漳浦檢察院審查起訴。此消息一出,引來熱議。有網友認為,我國法律規定,正在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處理。顯然法律是鼓勵公民抓小偷的,藍某追小偷的行為合理又合法,不應該成為其獲罪的理由。
截至11月14日下午,微博等社交媒體上不少網民都呼籲有關部門慎重判決此案。在微博上《男子猛追小偷致其身亡涉過失致死被起訴,合理嗎?》的投票調查中,投票的8萬餘名網民中有70%認為“不合理”。
11月14日,漳浦縣檢察院發布情況通報:“3月21日,漳浦縣公安局以過失致人重傷罪對藍某立案偵查,次日決定對其刑事拘留,並於3月29日以藍某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提請批準逮捕。”檢察院的通報指出,4月5日,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作出不批準逮捕決定,隨後,藍某被取保候審。10月27日,偵查機關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將藍某(現取保候審中)移送縣檢察院審查起訴,目前案件正在審查起訴中。
隨後,漳浦縣公安局也進行了情況說明,與漳浦縣檢察院的通報基本一致。該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檢察院做出不批準逮捕決定後,他們當時有個補充偵察的意見,我們又補充了相關的材料,如屍檢報告、筆錄等,再提送漳浦檢察院審查,這個程序是沒有問題的。”
對於網上諸多質疑,漳浦縣公安局政工室副主任陳藝輝表示,公安機關在調查取證結束後,根據程序規定移送檢察院。公眾產生了誤解,以為已經被起訴,其實案件還在審查階段。針對網友“不敢追小偷”的評論,陳藝輝表示,根據法律規定,公民有義務對犯罪行為製止,但如何避免造成人命損傷的悲劇,值得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