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熱線:


023-62611700 

重慶律師事務

kk体育sports拍案

聯係我們

聯係人:汪律師

電話:023-62611700

郵箱:278941657@qq.com

網址:www.qqplus.net

地址:重慶市兩江新區洪湖西路18號1棟(上峰上座)5-2

公司用內容虛假的注銷清算報告取得公司注銷登記後,股東對公司的債權人是否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您的當前位置: 首 頁 >> 新聞中心 >> kk体育sports拍案

公司用內容虛假的注銷清算報告取得公司注銷登記後,股東對公司的債權人是否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發布日期:2018-10-31 作者: 點擊:

公司用內容虛假的注銷清算報告取得公司注銷登記後,股東對公司的債權人是否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程澤洪

    案情簡介

    甲公司於2000年4月登記成立,公司股東包括萬某、杜某及蔣某,其中萬某出資20萬元,占40%,杜某、蔣某各出資15萬元,各占30%。2005年11月9日,重慶市工商局對甲公司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因其在公告期限內仍未補辦企業年度檢驗,決定吊銷甲公司的營業執照。甲公司應依法成立清算組,對公司的債權、債務進行清算,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並依法辦理注銷登記。

    2008年6月10日,乙公司起訴甲公司拖欠工程款,該案經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判決甲公司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乙公司工程款122301元,並以122301元為基數,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從2005年9月19日起計算利息,利隨本清。上述終審判決作出後,甲公司未按判決確認的期限和數額向乙公司履行支付義務,乙公司遂向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法院申請強製執行。2011年12月30日,乙公司與萬某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一份,該協議載明:甲公司拖欠乙公司工程款本金122301元、利息58151元、鑒定費及訴訟費20200元,共計200652元,現甲公司營業執照已被重慶市工商局於2005年11月9日吊銷,公司已解散但未清算。因萬某係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所占公司股份40%,故經乙公司與萬某自願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如下:

    一、萬某向乙公司支付80000元於2011年12月30日前付清後,乙公司不再追究萬某在甲公司的股東責任以及該公司清算後的法定代表人責任即乙公司不再要求萬某承擔任何責任;

    二、甲公司未盡清算義務,餘款本息120000元,則由甲公司其他股東杜某、蔣某進行清算,乙公司依法追償。上述執行和解協議簽訂後,萬某向乙公司支付了8萬元。嗣後,甲公司以及萬某、杜某、蔣某均未再向乙公司清償上述判決確認的剩餘債務。

    2014年5月23日,乙公司以萬某、杜某、蔣某為共同被告向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提起股東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責任糾紛之訴訟。

    本案爭議的焦點:

    1、萬某、杜某、蔣某作為甲公司的股東,是否應當就甲公司尚欠乙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萬某已經與乙公司達成了執行和解,雙方一致同意萬某在向乙公司清償債務8萬元後,在本案所涉的甲公司尚欠乙公司的債務款項中萬某不再承擔任何責任是否可以豁免萬某的連帶賠償責任。

    裁判要點:

    1、乙公司要求萬某、杜某、蔣某就甲公司尚欠乙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請求於法有據,法院予以支持。

    2、乙公司與萬某之間的執行和解協議之效力不能及於萬某之後又發生新的違法行為的情形,該執行和解協議不能豁免萬某的連帶賠償責任。

    律師分析

    1、萬某、杜某、蔣某未按規定對甲公司進行清算,並用虛假注銷清算報告進行注銷登記,違反了公司法的相關規定,作為公司股東理應對甲公司債務向債權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首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條及第一百八十四條之規定“公司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本案中,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於2005年11月9日對甲公司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決定吊銷甲公司的營業執照,則甲公司應依法成立清算組,對公司的債權、債務進行清算,並依法辦理注銷登記,但萬某、杜某、蔣某作為甲公司股東並未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成立清算組對公司的債權債務依法清算;其次,2014年3月5日甲公司作出股東會決議,決議由股東萬某、杜某、蔣某組成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並於2014年5月14日作出注銷清算報告辦理了公司注銷登記,但該注銷清算報告中關於公司全部債務已經清償完畢的內容明顯與事實不符,存在虛假。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幹問題的規定(二)第十九條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以及公司的實際控製人在公司解散後,惡意處置公司財產給債權人造成損失,或者未經依法清算,以虛假的清算報告騙取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法人注銷登記,債權人主張其對公司債務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故萬某、杜某、蔣某作為公司股東理應對甲公司債務向債權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至於萬某辯稱其已經與乙公司達成了執行和解,雙方一致同意萬某向乙公司清償債務8萬元後,在本案所涉的甲公司尚欠乙公司的債務款項中萬某不再承擔任何責任的理由。本律師認為,雖然2011年12月30日萬某與乙公司之間簽訂的執行和解協議中明確約定“萬某向乙公司支付8萬元款項後,乙公司不再追究萬某在甲公司的股東責任以及公司清算後的法定代表人責任即乙公司不再要求萬某承擔任何責任”,但在簽訂該和解協議時僅出現萬某、杜某、蔣某未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成立清算組對公司的債權債務依法清算的行為,並未發生萬某、杜某、蔣某以虛假的注銷清算報告騙取公司注銷登記的事由,即乙公司豁免萬某的賠償責任僅針對萬某未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成立清算組對公司的債權債務依法清算的行為。但本案中已查明,萬某在與乙公司達成前述和解協議後又出現股東以虛假的注銷清算報告騙取公司注銷登記的事由,因此,乙公司基於萬某在簽訂和解協議獲得債務豁免後又出現了新的違約行為而再要求萬某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主張於法有據。另一方麵,若乙公司對萬某的債務豁免及於萬某此後的所有行為,則當萬某出現本案中所查明的違法行為後,其新的違法行為即損害了債權人及其他股東的利益又無法對萬某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予以主張,顯然造成了實質性的權利義務不對等,有違公平及誠實信用原則。因此,乙公司與萬某之間的和解協議之效力不能及於萬某之後又發生新的違法行為的情形,故萬某的該項抗辯理由不能成立。

    

    程澤洪律師簡介

    重慶kk体育sports律師事務所資深專職律師,法學本科學曆,律師職業證號15001200310725955,中華全國律協會員,重慶市律協會員。

    程澤洪律師在二十年的律師生涯中,曾先後擔任過幾十家企業的常年法律顧問,代理過七百多件各類訴訟案件,積累了相當豐富的辦案經驗。程澤洪律師以高超的辦案水平和責任心為當事人提供優質法律服務,深受當事人好評。

    程澤洪律師在公司商務、法律顧問、刑事辯護、合同糾紛、工程建築、婚姻家庭、勞動工傷等領域均具有相當豐富的實踐經驗。並成功的辦理過某大型石油公司的收購項目,收購項目總標的超3億元。此外,程澤洪律師還擔任過房地產公司以及建築公司的法律顧問,熟悉房地產開發公司以及建築公司的運作及經營。在刑事訴訟方麵,程澤洪律師代理過受賄,走私、運輸、販賣毒品,搶劫,盜竊,詐騙,強奸,故意殺人、故意傷害、偷越國境、危險駕駛、非法經營、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組織賣淫等一係列的刑事案件,獲得了當事人良好的口碑。

    

本文網址:/news/425.html

關鍵詞:重慶法律顧問

最近瀏覽:

電話:023-62611700 

地址:重慶市兩江新區洪湖西路18號1棟(上峰上座)5-2

網址:www.qqplus.net

聲明:本站部分內容圖片來源於互聯網,如有侵權第一時間聯係管理員刪除,謝謝!

網站地圖 | RSS | XML | 關鍵詞:

備案圖標.png 渝公網安備 50019002502837號

重慶律師事務所

掃一掃關注我們
  • 在線客服
  • 聯係電話
    13629726994
  • 在線留言
  • 微信公眾號
  • 在線谘詢